仁川港灣公社

服务指南

  • 客服中心
  • 失物招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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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图

  • 01. 捡到遗失物品 公社执勤职员
    码头执勤职员
  • 02. 仁川港湾公社 接收遗失物品
    本人联系及移交
    移交遗失物品中心
  • 03. 遗失物品中心 公示20天
    保管30天
    移交本人
  • 04. 警察署 公示14天
    保管1年
    移交本人
  • 贵重物品 :超出保管时间后移交警察署
  • 除贵重物品之外 :保管6个月后出售/废弃/转让(依据遗失物品法)
  • 食物 :保管2~3日后废弃(腐烂、异味、害虫等)

失物招领中心位置

  • 01. 仁川港国际客运中心
    • 失物招领中心位于仁川港国际客运中心2楼的客服中心。
仁川港国际客运中心2楼
  • 02. 沿岸客运中心
    • 失物招领中心位于仁川港沿岸客运中心1楼的客服中心。
仁川港沿岸客运中心1楼
  • 03. 仁川港邮轮客运中心
    • 失物招领中心位于仁川港邮轮客运中心1楼的客服中心。
仁川港邮轮客运中心1楼